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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090U/2024-116814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2-06 发布机构县经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政策解读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090U/2024-11681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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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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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解读】关于《三门县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2024-02-06 17:18 来源:县经信局

一、出台《三门县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全力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助推我县工业经济企稳回升。

二、《三门县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全力确保2024年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台州市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经过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地抓好落实。

三、《三门县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扶持对象是哪些?

答:我县注册的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企业,主要包括一季度产值增长或完成投资达到要求,或一季度月度升规的制造业企业;以及有外来员工的企业。

四、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获得扶持?

答:1.对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一季度产值每新增5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综合评价C类减半执行。2.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我县制造业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乡返岗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跨省接返新老员工的,按实给予第三方服务机构包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省外新员工到我县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就业,按照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市外新员工到我县制造业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就业补贴;我县制造业企业招用10名及以上市外新员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用新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3.给2024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B 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包括选择免评的新上规企业)发放外来员工(非台州籍)500元/人新春红包。4.对2024年一季度月度上规企业,在享受小升规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5.2024年一季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4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

五、施行时间

答: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六、若兑付资金超过财政安排资金如何执行?

答: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实行总额控制,在优先保障支持企业就业稳岗,发放春节暖心礼包资金前提下,若兑付资金超过财政安排资金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三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徐伟

联系方式:0576-8333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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