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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39XN/2024-116738 文号三政办规〔2024〕2号
成文日期2024-01-26 发布机构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本级) 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JSMD01-2024-0002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39XN/2024-11673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1-26

  • 文号:

    三政办规〔2024〕2号

  • 文件登记号:

    JSMD01-2024-00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4-02-05 09:51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6日

三门县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

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全力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助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根据《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指导意见》(台制高办〔2023〕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在确保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稳生产、促增长、抢先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度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4年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B 类及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以2023年一季度为基数,2024年一季度产值每新增5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综合评价C类减半执行,选择免评的新上规企业参考B类执行,同期基数按不低于1000万元计。奖励资金可由企业统筹用于节后红包、返岗补贴等。(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支持企业就业稳岗。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企业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支持新老员工尽快来三门就业稳岗,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我县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合规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乡返岗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跨省接返新老员工的,按实给予第三方服务机构包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省外新员工到我县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任一险种)的,按照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市外新员工到我县制造业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就业补贴。我县制造业企业招用10名及以上市外新员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用新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发放春节暖心礼包。鼓励企业给员工发放新春红包,政府重点给2024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的下列企业发放外来员工(非台州籍)新春红包予以支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为:以正常上班打卡的外来员工人数计算,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B 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包括选择免评的新上规企业)500元/人。上述企业外来员工须在三门正常缴纳社保(任一险种),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发放补助到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四、鼓励企业升规入规。2024年一季度月度上规企业,在享受小升规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五、支持投资快速放量。支持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对一季度在建或新开工的重大投资项目(由县经信局审核),给予一定奖励:2024年一季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4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投资额以统计为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六、组织开展暖心活动。各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在节前开展写春联、送福字、送礼包等慰问活动,营造让企业员工倍感温暖温馨的节日氛围。为外来职工提供错时返岗车票补贴,为优秀外来职工提供圆梦物资礼包,为我县职工免费发放观影券和组织专场集中观影等活动。鼓励各有关企业组织节日文体活动,为外来员工发放购物券、电影券等节日福利。组织开展外来员工春节优惠游活动,春节期间,国有投资经营的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向外来员工及其家属免费开放。产业工人留三门过年的,给予流动人口积分奖励,每年加2分,最高限10分。(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传媒中心、各乡镇(街道)、园区)

七、强化要素保障。春节期间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引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加强辖区内供电、供水、供气等生产要素保障,强化对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排查检修工作,确保企业生产不断档,确保春节期间重大项目正常施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局、县环境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园区

本意见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视同放弃申报。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实行总额控制,在优先保障支持企业就业稳岗,发放春节暖心礼包资金前提下,若兑付资金超过财政安排资金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


三政办规〔2024〕2号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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