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冲锋衣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强化财政支持措施和金融支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加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支持县内冲锋衣企业创新发展,通过政策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四链融合。因此,特制定《三门县扶持冲锋衣企业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二、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2.《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3.《浙江省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行动计划》
4.《三门县冲锋衣产业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5.《三门冲锋衣产业振兴工作任务》
6.《三门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2条》
7.《三门县科技新政十条》
8.《三门县制造业新政十条》
9.《三门县质量强县新政》
10.《三门县招商选资若干政策》
三、起草过程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召开了冲锋衣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专题会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前期调研、专题研究和意见收集,对优惠政策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在2022年10月底形成了《若干意见》初稿。后经多次组织研究、多轮讨论、修改,形成《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5月24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7月20日,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十七届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四、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由七条政策措施组成:
第一条为支持企业贡献升级:政策出台后将充分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使企业更具抗风险能力;引进冲锋衣面料企业,有助于扩大冲锋衣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
第二条为支持企业技改升级:政策出台后将推动冲锋衣企业提高技改投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调动冲锋衣企业进入待建产业园的积极性,实现冲锋衣企业的集聚发展。
第三条为支持企业研发升级:政策出台后将降低冲锋衣企业委托开展检验检测的成本,推动冲锋衣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冲锋衣企业申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第四条为支持企业品牌升级:政策出台后将促进冲锋衣产业与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创建更多文旅品牌;通过展位补助促使企业增加订单,同时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提高我县冲锋衣行业市场竞争力,加强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推进品牌的培育,打响三门冲锋衣品牌知名度。
第五条为支持企业渠道升级:政策出台后将鼓励冲锋衣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开拓销售新渠道,实现冲锋衣行业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打造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企业走高品质、品牌化、高利润的高端发展道路。
第六条为支持企业管理升级:政策出台后将促进冲锋衣企业加强建立内部的品质管控体系,有助于产品质量提升;通过降低从事冲锋衣产业的员工子女入学、转学要求,促进企业引进人才,有利于企业管理升级。
第七条为支持企业融资升级:政策出台后将引导银行机构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发放信用贷款积极性,缓解冲锋衣企业因缺少抵质押物而面临的融资担保难问题,助力冲锋衣产业做大做强;有效帮助冲锋衣企业获得融资增信,同时降低企业担保成本,助力冲锋衣企业扩产增效。
最后附则:主要对出台政策的对象范围、实施时间、政策兑现要求、部门认定及解读等作了相关规定。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李吉平
联系方式:0576-83382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