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旨在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构建四大体系,加速农业项目招引、农地生产经营监管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主要依据
(一)《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2022年2月21日)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1号)
(三)《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8 号)
(四)《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农〔2022〕51号)
三、主要内容
优化农业生产能力布局,制定控制性指标,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以及强化项目招商引资等。目标是到2023年底,全县累计建成农业标准地2.5万亩以上;到2025年,实现县域全覆盖,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亩均产出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机械化率。
四、农业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建富
联系方式:0576-8336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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