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59号)、《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三政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
1.参保品种。参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参保品种为水稻、油菜等23个品种,其中青蟹养殖、甜瓜种植、杨梅气象指数保险、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为我县特色试点险种。
2.参保对象。全县种养殖户、农(林)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委员会等。
3.保费补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安排专款,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二)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防灾减灾、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落实工作,有效推进。继续落实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动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
3.完善制度,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完善定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为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576-8336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