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1022MB0N95354Y/2022-112161 文号
成文日期2022-08-16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政策解读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0N95354Y/2022-112161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08-1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部门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8-16 10:3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59号)《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三政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

1.参保品种。参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参保品种为水稻、油菜等23个品种,其中青蟹养殖、甜瓜种植、杨梅气象指数保险、茶叶气象指数保险为我县特色试点险种。

2.参保对象。全县种养殖户、农(林)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委员会等

3.保费补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安排专款,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二)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防灾减灾、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落实工作,有效推进。继续落实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动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

3.完善制度,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完善定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为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576-8336165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