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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03H/2022-107523 文号三政办规〔2022〕20号
成文日期2022-08-05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本级) 有效性失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03H/2022-10752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8-05

  • 文号:

    三政办规〔2022〕20号

  • 文件登记号: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做好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2-08-15 09:09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59号)和《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三政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内容

(一)参保品种

参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参保品种为:水稻、油菜、小麦、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猪、生猪、大麦、鸡、鸭、鹅、露地西瓜、大棚西瓜、大棚蔬菜、露地蔬菜、葡萄、柑橘树、设施农业大棚/附加薄膜覆盖物、淡水养鱼、青蟹养殖、甜瓜种植、杨梅气象指数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共23个品种。其中青蟹养殖、甜瓜种植保险、杨梅气象指数保险为我县特色试点险种。

(二)参保对象

全县种养殖户、农(林)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委员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具体参保对象要求:

1.水稻:全部

(1)早稻及单季稻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652022630日。

(2)晚稻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7202022831日。如种植农户能够确定晚稻种植面积的,可随时携带相关资料上门办理。

2.油菜: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未达到5亩的种植户,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社或以村单位参加保险。参保时间截至2022331日。

3.小麦: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种植面积未达到10亩的种植户,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为单位参加保险。参保时间截至2022331日。

4.公益林:全部。

5.商品林:全部。

6.能繁母猪:全部。2022715日前完成承保清单统计。

7.生猪:全部。20221215日前完成承保清单统计。

8.大麦: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种植面积未达到10亩的种植户,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为单位参加保险。

9.鸡:单个场(户)存栏种鸡或蛋鸡2000羽以上,存栏肉鸡8000羽以上。

10.鸭:单个场(户)存栏种鸭或蛋鸭1000羽以上,存栏肉用鸭5000羽以上。

11.鹅:单个场(户)存栏种鹅500只以上,或一年累计出栏肉鹅2000只以上。

12.露地西瓜: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

13.大棚西瓜: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

14.大棚蔬菜: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

15.露地蔬菜: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

16.葡萄: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

17.柑橘树: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

18.设施农业大棚及附加薄膜覆盖物:符合建筑技术要求;能够正常使用且面积在5亩以上的。

19.淡水养鱼:承包水域面积在10亩以上。

20.青蟹养殖:符合三门青蟹养殖技术规范、在标准海塘坝内养殖、承包蟹塘连片面积在10亩以上。

21.甜瓜种植保险: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甜瓜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集中投保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228日。

22.杨梅气象指数保险: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杨梅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且树龄5年(含)以上。

23.茶叶气象指数保险: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茶叶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且树龄3年(含)以上。

(三)保费补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安排专款,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

(四)理赔支付按照省农险办、省共保体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防灾减灾、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

(二)加强统筹,高效推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要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相结合,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动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要充分发挥乡镇干部、农技人员、村干部、村文书及网格员工作的积极性,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统计工作,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促进我县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完善制度,优化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方便农户参保。要完善定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要抓好理赔纠纷的裁定工作,建立专家库,规范裁定程序,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合理性。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要求,加强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公司的沟通对接,督促落实好共保体首席承保人责任,依法合规、实事求是推动保险业务开展,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通知自2022年8月5日起施行。

 

附件:三门县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保险金额、费率、保费补贴比例一览表。


三政办规〔2022〕20号 关于做好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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