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促产稳增长工作的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扭转二三季度全县工业经济下行压力,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措施
1.适用对象为全县规上制造业企业;
2.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6-8月;
3.补助标准:2022年6-8三个月产值在全县规上产值平均增速的基础上,超出全县平均增速的部分按照每新增200万元奖励1万元的标准计算出补助基数,再根据企业的增加值率乘以补助系数来计算补助金额,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共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若总补助金额超过500万元,实际发放的补助资金按比例折算。
三、金额测算
根据统计数据测算,全县产值增长超过平均增速的企业约占45%(110家左右),平均每月产值增量在6亿元左右(不含核火电),超出全县平均增速部分的增量在4.5亿元左右。按照每新增200万元奖励1万元的补助标准,每月补助金额225万元,预计总补助金额会达到500万元上限。
解读单位:三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季纪衡 政策咨询电话:0576-8336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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