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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349K/2022-110317 文号
成文日期2022-11-21 发布机构县商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政策解读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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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22002685349K/2022-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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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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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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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三门县商务局关于《三门县促进商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2022-11-29 10:46 来源:县商务局

2022年11月1日,《三门县促进商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政规〔2022〕23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制定发布,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规范商贸行业发展秩序,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鼓励商贸企业提质扩容、开展促消费活动以及以展促销、持续推进商贸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内容分共七条政策:

(一)支持商贸主体提质扩容。对首次纳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户,给予一次性奖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首次纳统当年零售额(营业额)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纳统销售额及同比增速达到行业平均增速(按市县增速就高原则确定)的餐饮、住宿、其它企业予以奖励。

(二)支持商贸企业创优创牌。加快商贸行业发展,通过创建特色、示范,达到优质商贸引领作用,对“示范企业”、“中华老字号”、“浙江省老字号”等创建主体进行奖励。

(三)支持商贸企业参展促销。支持以展促销,强化展销联动。对参加由省、市政府组织参展的国内贸易展会的企业进行展位费补贴。鼓励开展节庆促销活动,加大促消费宣传推广,对经认定的促销展销活动给予活动费用补助。

(四)鼓励支持扩大汽车消费。通过对新招引汽车品牌、车企销售增幅及新能源车等三个方面的奖励扩大汽车消费。

(五)支持电商提速增效。从电商园区(基地)建设及绩效奖励、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招引优质电商企业、企业争优创先、培育本地网红主播和电商人才、降低电商物流成本、电子商务重大活动等方面进行补助。

(六)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对新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进行扶持,培育省级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全品类兜底回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低价值物回收。

(七)附则。主要对扶持主体、扶持方向、扶持范围进行限定和说明。

三、适用范围

本政策所指企业为在三门县工商登记注册,在当地纳税,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批零住餐相关活动的企业。

本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三门县商务局商贸发展运行科(电子商务科)  

解读人:李极军 83328619、李璐薇8338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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