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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0078/2022-109114 文号
成文日期2022-10-24 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政策解读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0078/2022-109114

  • 主题分类:

    公路

  • 发布机构:

    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2022-10-2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部门解读】《关于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2-10-24 15:55 来源:县交通局

2022年10月19日《关于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告》开始施行,为准确理解和把握《通告》,现将通告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是203省道鄞州至玉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波至台州的快速通道的一部分,更是我县中部地区的重要通行通道。该项目作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近期实施,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预防工程建设范围内发生抢养、抢种、抢建等套取补偿费用的现象。现根据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告》

一、主要内容

本《通告》主要是未来加强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管控,控制对项目建设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发生,明确禁止在鄞州至玉环公路三门园里至小横渡段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上有下列行为:

(一)在滩涂、养殖塘抢养各类水产苗种;

(二)抢种各类农作物及果树、苗木;

(三)擅自建造坟墓;

(四)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五)擅自挖土、采石或其它改变地形地貌的行为;

(六)其他套取补偿费用的行为。

二、实施范围

本项目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包括起自海润街道园里村,止于横渡镇小横渡村范围内的土地。

自2022年10月19日起施行。

三、实施办法

对于违反管理内容的行为,采取以下处罚方式:

对于符合禁止条款中(一)、(二)、(六)的行为,在今后土地征用中,一律不予补偿;

对于符合禁止条款中(三)、(四)、(五)条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三门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解读人:宋凯0576-8930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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