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交通警察大队决算。
纳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局本级决算。
2. 局属交通警察大队。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治安大队等27个内设机构及海游派出所、沙柳派出所等10个派出所。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5,422.73万元,支出总计25,422.7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898.18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新增边防转隶人员士官17人工资清算,外单位调入2人,新民警招录8人,新招协辅警54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031.6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94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39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40.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91.33万元,占收入合计0.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0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9.38万元,占78.38%;项目支出5,411.78万元,占21.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114.10万元,支出总计25,114.10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2,023.49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新增边防转隶人员士官17人,外单位调入2人,新警招录8人,新招协辅警54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025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7%,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2.17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50万元,占0.1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2,044.92万元,占90.35%;教育(类)支出44.50万元,占0.18%;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43万元,占5.24%;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99.24万元,占4.1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18.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9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4%,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多,以及2020年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三门县沿海公共安全信息化提升项目)、三政办抄[2020]125号政法保障专项资金、三政办抄[2020]154号政法保障专项(特种用车内置经费)等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78.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6%,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边防转隶人员士官17人,外单位调入2人,新民警招录8人,新招协辅警54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大楼运行费,包括物业费、水费、电费、日常维护费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84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2.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三门县沿海公共安全信息化提升项目)经费的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8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安办案经费(包括反恐处突嘉奖及特别办案费)等项目预下达时调整为其它公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三政办抄[2020]36号追加2019年禁毒经费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8.2万元,支出决算为32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安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等基本支出项目预算时列入其他公安支出项,而决算时列入行政运行项;公安执法办案部分项目在决算时列入执法办案项。
(8)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项目经费因年终采购指标无法调整而不能及时使用。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防疫捐款和海润所建设资金的收入。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 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教育训练经费项目需要县组织部申批,财政预算下达时该项经费还在待审批中。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0.92万元,支出决算为81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边防转隶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清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5.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边防转隶人员2020年职业年金缴费清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增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转业士官年终考核奖的开支。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年初预算为10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99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基数略有减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年初预算为5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文明城市创建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19.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34.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
公用经费1,68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6%。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8.69万元,下降48.4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三门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大队等业务用房、沙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海润派出所和新城交警中队业务用房等基建经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而2020年无此项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540.75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主要原因是增加文明城市创建补助资金。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文明城市创建补助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0.35万元,支出决算为88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83.9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政办抄[2020]154号政法保障专项(特种用车内置经费)项目经费的追加。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7.36万元,占97.05%,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345.25万元,增长67.42%,主要原因是政法保障专项(特种用车内置经费)项目经费的追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占2.95%,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5.44万元,下降17.27%,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4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5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9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保障专项(特种用车内置经费)项目经费的预算追加。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4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保障专项(特种用车内置经费)项目经费的追加。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7辆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48.35万元,支出442.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实行钉钉系统审批派车,共享全局资源,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专项行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81.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及其它县市区兄弟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使用钉钉网上层级审批程序,执行好《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90团组,累计2,81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及其它县市区兄弟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290团组,2,81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4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边防转隶人员增加及新招录民警及协辅警的日常公用经费追加;比2019年度增加304.98万元,增长22.1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7.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门县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4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摩托车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财政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65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25%。组织对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工本费、三门县雪亮工程建设(含天网工程)、看守所政府性基金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0.7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19年雪亮工程建设(含天网工程)”、“三门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大队等业务用房(含新建基层站所提升工程)”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0.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都在90分以上,自评结论都为“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支出,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力求经费使用合法合规,经费管理科学规范,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门县公安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三门县雪亮工程建设(含天网工程)及交通安全宣传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门县雪亮工程建设(含天网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分完成省市“雪亮工程”、“大数据围城”及无盗抢城市考核目标;二是实现对视频监控及其基础支撑运行环境的可视、可控、可量化的管理,形成完整的视频监控运行管理体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按照考核要求及整体方案需求,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需2000万资金,2019年到位700万元,资金尚存在缺口;二是资金支付时间都在年底,容易影响资金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二是进一步优化系统。
交通安全宣传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完成宣传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二是提高群众交通安全知识,达到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提高群众对交警队伍和交警工作的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宣传范围不够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近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的次数,扩大宣传氛围;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投入经费,线上线下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手段,提升科普宣传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行政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说明:本部门评价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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