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三门交警大队的职能是: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2、 三门交警大队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行政执法单位。交警大队正式民警72人、职工4人、退休人员12人,临时工151人。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包括: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决算。
纳入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大队部、综合中队、科技中队、法制中队、宣教中队、秩序中队等6个内设、下设机构及城关中队、事故中队、浦坝港中队9个中队。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432.09万元,支出总计4,432.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2.69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14.8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1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1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3万元,占收入合计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1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3.06万元,占82.89%;项目支出721.23万元,占17.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13.47万元,支出总计4,213.47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4.02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2名民警调入,辅警新增9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8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2%,主要原因是三政办抄【2020】137号政法保障专项(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差额部分)经费增加,以及行政运行工资福利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2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2名民警调入,辅警新增9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3.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778.77万元,占89.68%;教育(类)支出12.00万元,占0.28%;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97万元,占5.0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10.72万元,占5.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16.0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2%,主要原因是三政办抄【2020】137号政法保障专项(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差额部分)经费增加,以及行政运行工资福利的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下达时为其他公安支出,后调整为行政运行。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17.2万元,支出决算为78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下达时为其他公安支出,后调整为行政运行。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教育训练经费项目需要县组织部审批,财政预算下达时该项经费还在待审批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本级2名民警调入交警及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应缴额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4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本级2名民警调入交警及当年缴费基数及应缴额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转业士官年终考核奖的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8.4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本级2名民警调入交警及公积金调整缴费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2.55万元、津贴补贴617.29万元、奖金481.35万元、伙食补助费42.43万元、住房公积金210.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1.67万元、医疗费17.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76万元。
公用经费33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80.2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装备经费购置5辆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3.93万元,占98.9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3.72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比2019年多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占1.1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19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8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装备经费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装备经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5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7万元,支出1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行钉钉系统审批派车,共享资源,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巡逻排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79.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及其它县市区兄弟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使用钉钉网上层级审批程序,执行好《三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团组,累计2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及其它县市区兄弟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15团组,2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02.3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的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11.66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6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摩托车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3%。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
组织对“交通安全宣传”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都在90分以上,自评结论都为“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支出,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力求经费使用合法合规,经费管理科学规范,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交通安全宣传费和“查酒驾、治堵纠违”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结果。
交通安全宣传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完成宣传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二是提高群众交通安全知识,达到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提高群众对交警队伍和交警工作的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宣传范围不够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近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的次数,扩大宣传氛围;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投入经费,线上线下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手段,提升科普宣传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查酒驾、治堵纠违”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推动平安三门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有效完成目标,充分发挥能动作用;二是自从有了50万元的“查酒驾、治堵纠违”专项经费,加大了“禁酒驾、治堵纠违”力度,将交通安全管理严管态势持续向纵深推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通过强力度的维护交通整治和查酒驾措施,使死亡人数实现了断崖式的下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我单位的协警新增31人,查酒驾的力度继续加强,查酒驾经费存在奖励不到位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查酒驾经费存在奖励不到位现象;二是资金支付跨度长,容易受执行率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完善考核细则。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行政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评价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