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三门县县珠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如有疑问请与珠岙镇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三门县珠岙镇珠溪路3号;邮编:317107;联系电话:0576-89332000)。
2019年,珠岙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高度重视各项信息公开的审查和签发,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信息公开不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虽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个别科室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未能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二是对《条例》理解不够,未能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公开;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珠岙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下属各科室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