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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03H/2019-89967 文号三政规〔2019〕1号
成文日期2019-01-09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本级) 有效性失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JSMD00-2019-0001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03H/2019-8996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01-09

  • 文号:

    三政规〔2019〕1号

  • 文件登记号:

    JSMD00-2019-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失效

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1-09 15:40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三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公共出行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精神和战略部署,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和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尊重历史、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通过城乡客运国有化改造,实现全域公交化,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融合发展。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全面满足城乡客运公共服务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城乡公交客运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属性,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城乡公交客运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和政策扶持。

(三)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线路、站场等资源整合,推动城乡客运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四)分批实施,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行统一规划,分批实施。

三、改革范围和运营方式

改革范围:县域内现有运营的145辆农村客运车辆及线路。

运营方式改革后由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

四、改革政策和奖励标准

改革所涉及的农村客运车辆及线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线路标志牌、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内)、车辆仍在营运的城乡客运车辆,由业主自主选择“提前退出经营”或“继续经营”。

(一)选择“提前退出经营”的奖补

主要包括退出经营补偿、车辆残值补偿、签约交车补偿、安全服务质量奖励。鉴于公交属公益事业,本次改革涉及补偿金税负由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1.退出经营补偿。线路权证有效、车辆仍在营运的业主在规定时间前签订《终止营运协议》,并按约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的,按不同线路予以退出经营补偿。

2.车辆残值补偿。车辆残值按8年平均折旧,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大型客车残值补偿8000元/辆中型客车残值补偿3000元/辆。

3.签约交车补偿。业主在规定时间前签订《终止营运协议》,并按约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的,每辆车补偿3万元,逾期不予补偿。

4.安全服务质量奖。自本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起至车辆实际退出市场经营之日为止未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包括1人)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的,给予每辆车2万元的奖励。因不良行为,被相关部门、媒体等通报、曝光的,不予奖励。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各线每辆车补偿金额一览表

序号

营运线路

签约交车

补偿

(万元/辆)

退出经营补偿

(含歇业补偿金)

(万元/辆)

安全服务

质量奖

(万元/辆)

车辆残值补偿(万元/辆)

备注

1

三门-泗淋

3

22

2

车辆残值按8年平均折旧,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大型客车残值补偿8000元/辆,中型客车残值补偿3000元/辆。


2

三门-三角塘

3

18

2


3

  三门-横渡、

三门-东郭

3

16

2


4

三门-健跳

3

14

2


5

健跳-泗淋

3

13

2


6

三门-高枧

3

11

2


7

三门-蛇蟠

3

8

2


8

三门-草头、

健跳-草头、

健跳-横渡、

健跳-东郭、

健跳-三角塘、

健跳-桥头、

亭旁-坝头、

亭旁-枧头、

亭旁-赖岙、

亭旁-下梅、

塔坑-浦坝港

3

8

2


(二)选择“继续经营”

对选择“继续经营”的农村客运车辆,允许按原线路继续经营至经营期限届满止,到期后不再许可。经营期内退出经营或经营期满终止经营的,不再给予任何奖补。继续经营期间,经营者必须规范经营,并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城乡公交线网布局调整,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扰和阻挠。

五、实施步骤

我县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8年 11月 30日前)

    成立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风险评估及各类应急预案,并做好信访接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及措施,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 12月 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组织召开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动员会议,向社会公布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改革部署与退出经营的客运业主办理车辆等相关交接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办理证照注销、过户等手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三门-高枧38辆、三门-健跳44辆、三门-蛇蟠4辆,共计86辆车改造;配套建设相关站场。第二批: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健跳-泗淋28辆、三门-泗淋6辆、三门-三角塘7辆及其它客运线网中的18辆,共计59辆车改造;配套建设相关站场。

六、实施城乡公交票价改革

城乡公交票价实行多票制,起步价为2元/人次,起步里程为10公里,超过起步里程每5公里增加1元/人次,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计算(已经实施改造的公交线路按照原票价执行)。城市公交2元/人次。IC卡和市民卡享受票价优惠。

七、完善财政性补贴机制

完善公共财政保障制度,设立公交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亏损实行财政全额补贴,城乡公交经营性亏损,每年由县财政局审核后予以适当补贴,并建立成本核算、财政补贴、服务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本次运营体制改革及今后公交站场、充电桩、候车亭等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资金予以适当补贴。

八、提升城乡公交运输信息服务水平

推进部门间交通信息互联互享,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建设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安装公交客流统计系统,使得车辆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为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建设完善公交监控系统,为安全生产提供实时服务,同时为公安机关提供线路上的监控、管理、预警、打击、取证等服务。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的公交电子站牌建设和手机实时定位查询软件,让乘客时时掌握发车信息和车辆轨迹,减少候车时间。全面实现公交运营车辆支持移动支付功能,丰富乘客支付方式。

九、加快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城乡公交站场、充电桩和候车亭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坚持“路站运”一体化,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项目与农村客运站点、港湾式停靠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国土部门在土地规划、供给中要优先安排和保障公交站场用地。各乡镇(街道)和园对公交枢纽站建设应积极主动做好土地征用及政策处理等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明确职责。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法制办、县传媒中心、县国资局、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签约实施组、维稳应急组。

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建设规划局、县国资局、县安监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原有农村客运车辆退出市场经营奖励政策和补偿标准,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根据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及时向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落实应急运力、协调城乡客运资源整合等。

2.宣传组。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县传媒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工作职责:协调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推进一体化改革工作,做好一体化改革工作有关政策信息和改革实施进展的宣传工作,协调各级新闻媒体给予舆论宣传支持,把好舆论导向。同时,对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3.签约实施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工作职责:负责摸排行业相关信息,做好辖区内原经营车主的引导工作,动员原经营车主主动退出经营,签订终止经营协议,按时完成交车手续。

4.维稳应急组。组长由县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法制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社会稳定和信访接待工作,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妥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对违法营运的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按照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注重配合协调,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影响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进程中的问题。各工作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有关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工作,全力以赴,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三)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公交出行服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和从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要面向改革涉及人员做好政策解释、疏导教育工作,要深入了解情况,倾听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统筹兼顾,维护稳定。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改革涉及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改革和发展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改革工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全力配合改革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化解和处置不稳定因素,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平稳推进。

十一、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政规〔2019〕1号 三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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