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20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由三门县司法局负责汇总。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函: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大楼县司法局,请在信封上注明“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
3.电话:0576-89332925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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