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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22MB1511873R/2026-101058987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6-06-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6-06-17 16:18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出台依据

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文件。

、主要内容说明

1.参保品种。参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参保品种为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杂交水稻制(繁)种保险、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油菜24个品种,其中青蟹养殖、甜瓜种植保险、杨梅气象指数保险、茶叶综合气象指数保险、西兰花价格指数保险为我县特色试点险种。

2.保费补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安排专款,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主要适用对象

全县种养殖户、农(林)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委员会等

注意事项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防灾减灾、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落实工作,有效推进。继续落实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动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

3.完善制度,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完善定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关键词解释

1、保费补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安排专款,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

2、理赔支付。按照省农险办有关规定执行。

新旧政策对比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修订部分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省定险种的通知》(浙农计发〔202511号),对我省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小麦完全成本、杂交水稻制(繁)种、油菜种植、生猪养殖、能繁母猪、奶牛养殖、林木综合和林木火灾9个中央险种条款以及大棚蔬菜种植、露地蔬菜种植、大棚西瓜种植、露地西瓜种植、葡萄种植、柑橘树种植、设施农业大棚及其附加险、鸡养殖、鸭养殖、湖羊养殖、淡水鱼养殖等12个省定险种,共21个险种23个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并优化调整奶牛养殖和淡水鱼养殖险种方案。

、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翁胤容
联系方式:0576-8336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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