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变更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3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83318219 邮编:317100
报告书名称 | 编制单位 | 申请主体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三门县围海养殖用海三门北部片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门县蛇蟠岛、旗门港、海游港等海域 | 围海养殖用海 | 围海养殖 | 886.0019 |
三门县围海养殖用海健跳港片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门县健跳港内侧、下沙塘东侧海域 | 围海养殖用海 | 围海养殖 | 165.5932 |
三门县围海养殖用海宫前湾片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门县健跳港海域 | 围海养殖用海 | 围海养殖 | 76.3263 |
三门县围海养殖用海浦坝港片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门县浦坝港海域 | 围海养殖用海 | 围海养殖 | 2408.594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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