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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22MB1674461J/2025-101041987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县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5-11-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11-07 09:25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杨英长委员:                    

你在三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存量安置房的建设》(第2025162号)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就围绕您提到的问题,经我局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国有存量房景城、康平小区的基本情况

三门县大湖塘新区C-41地块(景城小区)拆迁安置项目,于2012年列入棚改项目计划,共401套,实际交付86套。三门县城1-C3地块(康平小区)拆迁安置项目,于2013年列入棚改项目计划,共200套,实际交付80套。两个项目共有房源601套,截至/截止到2020年仍空置房源435套。因三门县大湖塘新区C-41地块拆迁安置项目、三门县城1-C3地块拆迁安置项目,拆迁对象主要选择以货币安置方式为主,实物安置户数较少,导致房源空置严重。在2021年4月份,根据浙江省住建厅等四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改计划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建保发〔2020〕49号)文件要求。我县报请省市两级住建部门批准,将以上两个项目空置的435套房源调出了棚改项目,调整后的房源性质属于商品房由国投公司托管。

二、国有闲置存量房变更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公租房的建议

我县当前投入运行的只有公共租赁租房,在社会中起到托底保底作用。保障性租赁租房当前已经开始谋划,以微利价格租赁给刚性需求对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当前通过排摸,愿意购买人员是极少数人员,主要是以微利价格销售给刚性需求对象,同时保证房产只在体系内运转。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建保函〔2025〕46号)《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需求排摸的通知》。2024年,三门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规局、教育局、卫健局、国投公司、社发集体及乡镇、街道等多家单位进行会商、研究。2025年2月份,经县府办牵头会同住建、财政、发改、国投公司等部门达成初步意向,以收购绿城明月听澜小区或迁富小区部分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第一例,用于解决我县新就业、新青年住房困难家庭,现已委托设计、预算单位进行项目投资运行测算并向县财政申报项目入库,下阶段我单位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推进项目的申报、建设、运行等各项工作。

采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一项综合性工作,保障性住房采用的是可售、可租、可配的方式。您的建议与我们保障性租房发展计划一致性很高。还请您继续关注和帮助,让三门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市场、民众需求市场合二为一,助力三门经济发展越来越好。

感谢您对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张勇

联系电话:157025868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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