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三门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本级并指导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地名地址管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编辑和审定全县标准地名资料。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五)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级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499号
邮政编码: 317100
联系方式: 0576-83301208
办公时间: 08:00-11:30 ,14:00-17:00(夏令时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mail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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