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5日拟对浙江聚和园艺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5万件花盆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5]20号 | 浙江聚和园艺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5万件花盆生产项目 | 三门县海润街道永安路1号 | 浙江聚和园艺用品有限公司 | 浙江聚和园艺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租赁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永安路1号的浙江鼎威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空闲工业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12845m2,建设年产45万件花盆生产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注塑挤出压延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和洗枪废气先经水帘除漆雾,再与调漆、晾干废气和喷塑烘干废气合并一起经水喷淋(自带除雾)+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先经水帘除漆雾,再与晾干废气一起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最终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