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三规示2025年第1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三门县浦坝港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三门县浦坝港镇永安村社区服务中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浦坝港镇永安村社区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浦坝港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设计单位 | 三门县建筑设计所有限公司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浦坝港镇永安村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为1941平方米,其中公路留用地面积为326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最高为4层。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1494平方米。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总平面图以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主要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2025年6月27日起到2025年7月7日止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人作为听证参加人。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