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三规示2025年第0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三门县海游街道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三门县海游街道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海游街道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区配套用房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海游街道城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 设计单位 | 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城A09-16-01局部地块 | ||||
报批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规模 | 总用地面积1410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5层。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约2946.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85.56平方米。(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停车位 | 机动车19辆,非机动车32辆 | ||
容积率 | 1.48 | 建筑密度 | 31.68% | ||
绿地率 | 25% | 后退红线 | 见总平面图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依建设单位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总平面图以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主要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从2025年5月10日起到2025年5月19日止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本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公示之日起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人,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