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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修改草案批前公告 (三规示2025年第206号)

2025-05-30 11:03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现将三门县城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三门县城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组织编制机关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编制单位

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原规划批准单位

三门县人民政府

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三门县城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的开发建设,根据《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拟对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详见附图,XE-02-01-09地块用地面积约10000.75平方米,XE-02-01-10地块用地面积约18270.67平方米。

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XE-02-01-09地块)、消防用地(XE-02-01-10地块)。修改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调整图则。

现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附图:图则一幅

附件

1.区位图2.调整前规划图3.调整后规划图

公告机关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期限

2025530—2025629

公告方式

三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现场

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修改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0576-83300515

2、来信请寄: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所邮编:31710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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