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现将三门县城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城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 |||
组织编制机关 |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规划编制单位 | 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原规划批准单位 | 三门县人民政府 | |||
说明 | 为进一步规范三门县城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的开发建设,根据《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拟对XE-02单元01街区局部(XE-02-01-09、XE-02-01-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详见附图,XE-02-01-09地块用地面积约10000.75平方米,XE-02-01-10地块用地面积约18270.67平方米。 用地性质由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XE-02-01-09地块)、消防用地(XE-02-01-10地块)。修改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调整图则。 现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附图:图则一幅 | |||
附附件 | 1.区位图;2.调整前规划图;3.调整后规划图 | |||
公告机关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告期限 |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9日 | |||
公告方式 | 三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现场 | |||
意见反馈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修改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0576-83300515 2、来信请寄: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所,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