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养老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4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养老领域专项巡察。2024年7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三门县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迅速行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相继先后召开局中层干部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精准施策。二是建章立制。局党组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在推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贯穿整改全过程,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学习党的政策、法规、条例及局内控制度,加强思想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巩固整改成效。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实处。每两周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零容忍的姿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杜绝敷衍整改,确保整个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时高标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三方面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谈话提醒19人次。新制定制度7项。追回多付资金3.0034万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养老领域重大决策和省委有关养老领域部署要求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老年人福利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与县传媒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电视台、村广播、电视滚动字幕等广泛宣传“虚拟养老院”、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等优惠政策,并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宣传册、易拉宝等媒介宣传养老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制作三门县养老服务大礼包,内含三门养老服务政策、助餐服务地图等,并及时发放,切实提升百姓对三门养老的感受度。发动第三方运营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托管运行的制度牌和开餐公示牌上墙等方式,对为老助配餐服务、“虚拟养老院”等政策进行全面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强化平台作用。开通“三门民政”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养老政策和便民措施,依托各级便民中心、助联体服务站、政务网站、公交车站、大型超市、银行等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发力,加强“敬老月”活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政策宣传,开展机关代办服务。
2.针对“智慧养老服务不够‘接地气’”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准入。把好科技类产品准入关,根据老人实际需求和服务需要,筛选合适的电子化信息化产品。二是加强需求评估。自全县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以来,改造前强化需求评估工作,充分征求老人和家属的合理意见,确保智慧养老服务更符合老人的使用习惯,同时,在城区中心地段的农商行银星之家打造适老化改造样板展示区,让老年人一站式体验适老化改造,了解自身需求。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分三次组织开展适老化改造培训,2024年8月28日开展了蓝马甲智慧助老讲座和公益集市,加强对智能产品使用情况的指导,让老人或者家属能正常使用。
3.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丰富服务内容。2024年9月29日印发《三门县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通过“爱心卡”工作机制,引进爱心商家,提供“六助”服务,丰富服务和购物内容,满足老人多样化需求。二是统筹资源配置。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运行好的行政村倾斜补助,对使用率不高的村(社)点位进行调整。三是提升百姓知晓度。继续加大宣传引导,鼓励有需要的老人去助餐点位用餐,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特困老人生活费补发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差额补发。2023年7月,补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同时在2024年及时发放补差,在县政府同意调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的次月(5月),一次性发放2024年1月至6月的补差。二是动态调整标准。根据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及时联合财政局、统计局发文,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调标。三是建立内审制度。成立内审小组,不定期对包括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在内的事项进行内审,确保困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针对“个别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审核。加强对合同各环节的审核,咨询单位法律顾问的意见,加强专业指导和把关,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按照规定要求执行落实。二是开展查漏补缺。按照合同文本规范进行自查,对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查漏补缺。三是规范履约时间。加强合同履约时间把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的,按照合同要求,规范处理。
二、关于“聚焦推进养老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实现老有所养高质量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养老领域人才短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提能力。会同人社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制定《2024年三门县家庭照护者与持证养老护理员培训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鼓励护理人员参加省市比赛,并给予优胜者及团队以适当奖励。二是引进优质人才。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通过三门县港南敬老院运营管理招标和三门县第一福利院运营管理招标,引进优质养老机构,培养优质养老人才,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队伍,提升全县人才福利待遇水平。三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慈善团体等参与养老事业发展,补充人才不足问题。
2.针对“智慧养老平台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建调度中心,引入专业监管。在联合帮扶中心打造监管指挥调度中心,2024年7月12日引入第三方专业监管团队对“虚拟养老院”上门服务实行全流程数据监管。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回访评估。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第三方专业监管团队对每天的服务数据进行回访,每季度实地走访评估和满意度测评。三是贯通平台数据,统一事后监管。完成数据平台的打通,形成统一的监管系统——居家助老服务驾驶舱,将服务商、服务对象、补贴金额等数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智慧养老平台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关于“养老基础条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存在薄弱环节体系协同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服务扩面提质。加快“虚拟养老院”居家上门服务扩面提质的速度,目前已引入5家服务商在我县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将服务送进农村、送进社区,2024年5月29日,开展了三门县“虚拟养老院”居家自在养老新模式启动仪式,推广“虚拟养老院”服务。二是加强资金投入。以消防整治为抓手,推进养老机构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县政府争取养老机构建设配套的资金补助,完善养老机构建设。同时,加强老旧小区养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满足老人在居家、机构、社区养老上的需要。三是引入社会力量。通过宣传引导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捐赠。
2.针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消防验收。对全县未完成消防备案的机构,联合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消防改造与验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通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三是推行智慧消防。在养老机构消防已备案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大力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引导2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自愿建设“智慧消防”系统,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消防能力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四是开展“笑脸行动”。将全县22家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机构,实施“环境焕新”“服务提质”“智慧护航”“笑脸评价”四大工程,对认定为兜底型、普惠型、市场型养老机构的开展“五维笑脸评价”与晾晒公示,建立奖惩机制,整体提升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三、关于“聚焦加强涉老资金、机构和项目管理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监督管理职能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建监管指挥调度中心。全面加强第三方托管机构日常监管,由相关公司团队对每天的服务数据进行回访,每季度实地走访评估和满意度测评。二是加强科技监管手段。完成数据平台的打通,形成统一的监管系统——居家助老服务驾驶舱,将服务商、服务对象、补贴金额等数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实现动态飞行检查。由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开展不定期督察,同时落实属地管理,督促乡镇(街道)经常开展检查和抽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对第三方托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照料中心等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群众监管手段。7月15日,完成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加强服务内容监管与规范。五是丰富服务内容。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在严格规范《三门县民政局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托管运行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村两委干部等提供助老服务,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体系
2.针对“涉老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关停涉事养老院。因涉事养老院消防未通过验收,集中供养特困老人已全部集中到另一家养老院供养,涉事养老院关停。二是严格落实托底供养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集中供养特困老人护理费用由所在养老院和属地乡镇共同托底解决,不得收取集中供养特困老人护理费。
(二)关于“养老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率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省市资金下拨使用时限。将省市下拨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加快使用进度。截至2024年8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已使用完毕。二是提高项目建设进度。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港南敬老院、县第一福利院(一期)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提高资金执行率。三是规范化加速资金执行。局项目组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港南敬老院、县第一福利院(一期)项目推进实施和资金规范使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快资金预算执行。
2.针对“项目绩效成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丰富服务内容。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在严格规范《三门县民政局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托管运行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村两委干部等提供助老服务,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体系。二是规范服务要求。2024年7月15日,完成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加强服务内容监管与规范。三是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加强团队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增加服务团队人员配置,目前思锐有3人在指挥调度中心工作,对服务项目开展监督管理。同时,定期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3.针对“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调整资金列支渠道。困境、留守儿童入户探访关爱项目原先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支,现已调整为从救助资金中列支。二是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党组成员对县社会救助中心及财务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要求以此为戒,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举一反三,困境、留守儿童探访及困难群众探访项目实施前,需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明确资金出处。
(三)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超标准结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复查整改。全面复查2021适老化改造工程结算情况,落实项目整改。二是持续做好项目管理。2024年启动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由于政策变化,面向全社会征集了27家施工改造、辅具适配企业参与适老化改造服务,老年人家庭改造完成后,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验收,上传相关材料至适老化改造平台,县民政局负责审核拨付。
2.针对“项目招投标管理违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招标规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和细化限制条件,如“任何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项,一旦发现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所有投标资格”。二是加强流程把关。在招标工作中审查并优化采购流程,明确推荐专家和评标专家的职责和界限,确保两者在采购过程中保持独立。同时,加强回避制度执行力度,对于与采购项目存在利益关联的专家,应主动回避或被要求回避。三是加强专业指导。引进第三方律师,加强专业指导和把关,避免招标文本出现漏洞和不严谨的地方。
下一步,县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养老领域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全县养老工作抓出成效。二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反思问题根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与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固化下来,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对养老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02110。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交通路499号三门县民政局,邮编:3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