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告
(三规示2025年第1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建设的三门县浬浦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变更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浬浦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环境有限公司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浦坝港镇PBG-LP-0101局部地块 | |
主要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用地面积为3585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 |
变更后 | 用地面积为3438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依建设单位申请,经审查,我局拟核发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规划定点图以及主要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规划定点图。 | |
公告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告期限 | 从2024年5月21日起到2024年5月30日止。 | |
公告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本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人,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