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修改草案批前公告
(三规示2025年第4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现将三门县浦坝港镇牛头门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浦坝港镇牛头门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 | |||
组织编制机关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规划编制单位 | 浙江方圆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原规划批准单位 | 三门县人民政府 | |||
说明 |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三门沿海工业城东侧,东、南至浦坝港,西邻滩涂,北靠牛头门山。规划总用地面积10.06公顷。 NTM-04地块内待调整用地现状为采矿用地,目前为闲置状态。为适应市场动态,满足地块实际需求,提升区块风貌,拟对其用地指标进行调整,能尽早实现地块的土地资源价值。对该地块详细规划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局会同浦坝港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三门县浦坝港镇牛头门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对原浦坝港镇牛头门区块NTM-04地块范围与用地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将详细规划拟修改地块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详情见附件。 | |||
附件 | 1.区位图;2.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3.修改前图则;4.修改后图则; | |||
公告机关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告期限 | 2025年4月4日—2025年5月6日 | |||
公告方式 | 三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规划公告栏、现场 | |||
意见反馈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修改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0576-83318369 2、来信请寄: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