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减轻基层负担,有效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现有赋权事项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的问题,收回部分镇街无法承担的赋权执法事项并对赋权执法事项予以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了《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海游街道办事处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给我们。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戴冰倩; 联系方式:0576-89330269
通信地址: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317100,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东路8号)。
附件1: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游街道办事处等10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三门县海游街道办事处、珠岙镇人民政府、亭旁镇人民政府、健跳镇人民政府和浦坝港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xlsx
附件3:三门县海润街道办事处、沙柳街道办事处、横渡镇人民政府、花桥镇人民政府和蛇蟠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xlsx
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