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三规示2025年第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三门县城B片区05单元1905-2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城B片区05单元1905-2地块建筑设计方案 | |||||
建设单位 | 三门基东冷冻厂 | 设计单位 |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海游街道B05-1905-2地块 | |||||
报批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4098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见总平面图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450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21.96平方米 | 容积率 | 1.08 | |||
停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1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7辆 | 建筑密度 | 34.89% | |||
绿地率 | 20% | 后退红线 | 见总平面图 | |||
说明 |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B05-1905-2地块,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建设单位委托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方案设计,现形成方案成果上报我局审查。 为了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效果图、建筑剖面图、一层平面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从2025年4月11日起到2025年4月21日止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城乡规划公告栏 | |||||
意见反馈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修改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0576-83318369 2、来信请寄: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