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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智慧小区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告

2025-04-01 09:23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告

(三规示2025年第0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智慧小区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智慧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

门县珠岙镇高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位置

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

用地面积

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93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和规模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规划选址范围图

公示单位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期限

202542日起到2025411日止

公示方式

门户网站、现场

意见反馈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41

 

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智慧小区项目规划定点图-模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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