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部门站所,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要求,根据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结合本单位2025年工作计划、要点和部署,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附件:沙柳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门县人民政府沙柳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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