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和《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等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对2025年度重点工作做了全面筛查,现将《2025年三门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三门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2025年三门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送审稿) | 基础建设发展科 | 《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 1、公众参与 2、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 | 202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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