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三规示2025年第0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以下项目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后公布。
项目名称 | 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 | 批准文号 | 用字第3310222025XS0014534号 |
用地面积 | 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10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说明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予以公布。其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本公布,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查询。 附图:规划选址范围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从2025年2月27日起--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联系方式 |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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