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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2025-02-26 16:3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三规示2025年第030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以下项目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后公布。

项目名称

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位置

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

批准文号

用字第3310222025XS0014534号

用地面积

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10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予以公布。其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本公布,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查询。

附图:规划选址范围图  

公示单位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期限

2025227日起--

公示方式

门户网站、现场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B04、B05窗口,邮编:31710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226

 

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健跳镇南塘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划定点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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