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740 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9069093 邮编:31800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83323205 邮编:317100
报告书名称 | 编制单位 | 申请主体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三门县2025-2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门县健跳镇六敖北塘外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 | 13.3467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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