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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4-119290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9-06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4-119290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9-0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4年9月6日拟对台州超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EVA改性材料、1000吨PVC材料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9-06 18:13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关于2024年96日拟对台州超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EVA改性材料、1000吨PVC材料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4]83

台州超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EVA改性材料、1000吨PVC材料生产项目

三门县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区

台州超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区,租赁台州市力邦工贸有限公司厂房2幢进行生产,购置密炼机、开炼机、挤出造粒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EVA改性材料、1000吨PVC材料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EVA挤出直接冷却水经过隔渣+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后回用;间接冷却水经过电除垢设备通过旁路净化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至三门县洞港污水处理厂。

废气:

1.EVA投料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密炼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挤出造粒废气一起经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3.投料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4.挤出造粒废气收集后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6日至2024年91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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