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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350080522K/2024-119105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8-26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350080522K/2024-119105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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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8-26 16:10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浏览次数:

姜义广等7位代表:                    

你们在三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简化奖特扶和双女户补贴申请流程的建议》(第157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计划生育协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促进八项行动”实施方案》(浙计生协〔2020〕20 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浙卫发〔2014〕28号)等文件精神,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大健康、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助力“浙有善育”为主责主业,聚焦生育支持和家庭健康促进两大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在推进健康三门建设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下一阶段举措

随着网络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浙江省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改革,但省市级均未开启奖特扶我县奖特扶网络申请流程,且我县奖特扶对象多为农村家庭、60岁以上符合奖特扶户、非智能手机使用者,针对提案里的问题,我们将从县域实际出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简化线下办理流程。根据《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浙人口计生委〔2006〕19号)《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等文件中的有关程序规定,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扶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村(居)对本年度申请对象和上年度扶助对象逐一核实确认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村(居)按程序将所有资料上报乡镇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我县将充分考虑现阶段奖特扶对象的办事习惯,结合相关规定,实现线下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二是有效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奖特扶政策兑现,需奖特扶对象持有有效的结婚证件。2019年县民政局与县档案馆通力合作,完成了全部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因历史原因导致早年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缺失、历史档案数据信息不全等问题仍然未有效解决,制约着婚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县民政局充分认识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能补尽补。

三是针对不同的情况提供补领服务。针对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县民政局将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针对婚姻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县民政局将要求当事人书面作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补发结婚证、离婚证。针对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县民政局将为其提供委托办理服务。

感谢你们对奖特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柯健兴

联系电话:8333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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