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5日拟对三门健跳临港型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县健跳镇港南路道路提升整治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78号 | 三门县健跳镇港南路道路提升整治工程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港南路 | 三门健跳临港型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港南路,主线起点疏港公路交叉口(K0+000),终点高湾村道口(K1+462.434),路线长1.462km,按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进行布线,路基宽度为12m双向两车道;改路起点高湾村道口(GK0+000),终点九业矿区以及滨海船厂(GK0+580),按照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进行改路,将老路进行拼宽至12m,改路长度0.580Km。项目全线设置112m桥梁2座(皓友船厂1号桥K0+818.688及皓友船厂2号桥K1+396),涵洞4道,平面交叉2处。。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路面径流污水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而且分散在整个沿线,因此,路面径流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生活污水经依托周边公用卫生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汽车尾气: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尾气净化系统将得到进一步改进,车型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随着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的加强,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将随之降低。 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项目周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