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15日拟对臻久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玻璃纤维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72号 | 臻久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玻璃纤维线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开发区 | 臻久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企业购置浸胶机、捻线机、绞线机、烘道等设备,利用自有闲置厂房实施玻璃纤维线生产。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配料、浸胶、烘干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稀硫酸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胶液调配,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 噪声: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