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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4-118307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6-28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4-118307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6-2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4年6月28日拟对三门县希诺胶带有限公司年产72万米胶带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6-28 10:53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关于2024年6月28对三门县希诺胶带有限公司年72万米胶带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4]66号

年产72万米胶带生产项目

三门县海游街道庆昌路12号

三门县希诺胶带有限公司

三门县希诺胶带有限公司租赁三门县宏达橡塑工业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庆昌路12号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租赁面积约为26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生产胶带,生产设备主要是开炼机和轮压硫化机,主要原材料为橡胶、玻纤线和浸胶布等,生产工艺为开炼、硫化和收卷等,建成后形成年产72万米胶带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有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纳管至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统一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IV类标准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开炼硫化废气,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喷淋塔+除雾塔+三级过滤箱+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且高于排气筒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①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各机械设备,高噪音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央靠;③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生产时尽量保证车间门窗关闭,冷却塔和风机应配备相应隔声罩或消声器;

④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固废: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胶带边角料、废尼龙布、电除垢杂质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耗材、污泥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需分类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防止虫、蝇滋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 7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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