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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331022472811485U/2022-96842 文号
成文日期2022-05-16 发布机构县气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部门机构职能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2331022472811485U/2022-9684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气象局

  • 成文日期:

    2022-05-1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气象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2024-06-14 17:22 来源:县气象局
  • 机构负责人:

    高杰

  • 联系方式:

    0576-83332151

  •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监督电话:

    0576-83332151

  • 机构地址:

    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62号

  • 邮政编码:

    317100

  • 邮箱地址:

    smxqxt@126.com

  • 传真:

    0576-83323032

  • 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3683/index.html

  • 工作职责:

    一、主要情况

    三门县气象局始建于1968年,前身为三门县气象站,1990年12月升格为三门县气象局。三门县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现有气象干部职工18人,其中,中央参公编制人员4人、国家事业编制人员5人、地方编制人员4人,编外人员5人。本科以上学历14人。工程师技术职称3人。在职党员13人。

    下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减灾科;2个直属事业单位:三门县气象台、三门县防雷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无级别机构:三门县气象行政执法队。地方政府在本局设置的管理机构:三门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三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门县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二、行政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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