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负责人:
高杰
-
联系方式:
0576-83332151
-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监督电话:
0576-83332151
-
机构地址:
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62号
-
邮政编码:
317100
-
邮箱地址:
smxqxt@126.com
-
传真:
0576-83323032
-
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3683/index.html
-
工作职责:
一、主要情况
三门县气象局始建于1968年,前身为三门县气象站,1990年12月升格为三门县气象局。三门县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现有气象干部职工18人,其中,中央参公编制人员4人、国家事业编制人员5人、地方编制人员4人,编外人员5人。本科以上学历14人。工程师技术职称3人。在职党员13人。
下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减灾科;2个直属事业单位:三门县气象台、三门县防雷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无级别机构:三门县气象行政执法队。地方政府在本局设置的管理机构:三门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三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门县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二、行政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