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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410366686/2014-88547 文号
成文日期2014-11-30 发布机构县文广旅体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部门机构职能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410366686/2014-88547

  •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文化、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县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2014-11-30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职能

2024-06-14 18:15 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 机构负责人:

    戴峥

  • 联系方式:

    0576-83379352

  • 办公时间:

    8:00-11:30 14:00-17:00(冬令时)14:30-17:30(夏令时)/(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监督电话:

    0576-83379352

  • 机构地址:

    三门县广场路18号

  • 邮政编码:

    317100

  • 邮箱地址:

    smwgxj@163.com

  • 传真:

    0576-83379353

  • 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0685/index.html

  • 工作职责: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四)负责全县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七)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体育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十一)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全县体育领域的行政许可、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全县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内设机构有: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重要政策。牵头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组织协调局机关和系统内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管理,组织本级财务核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工作,做好人才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联系人:潘灵燕  0576-83379352

    (二)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承担全县文艺创作和文化、旅游领域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实施文化、旅游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和艺术创作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社会文化工作和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承担文艺院团管理职责。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古籍保护工作。  联系人:郑雷  0576-89337953

    (三)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系统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重大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建设与管理、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澍冰  0576-83379351

    (四)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县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培育和机构优化升级。指导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负责组织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推介、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及旅游商品创新。牵头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专项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作。  联系人:郑海勇  0576-83328691

    (五)市场管理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质量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承担艺术、旅游考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假日旅游。牵头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合规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起草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规范性文件草案。  联系人:包斌斌  0576-83331633

    (六)广播电视与体育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监督检查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组织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组织竞技体育项目比赛的训练备赛和参赛。承担全县体育竞赛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活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县裁判员队伍、运动员等级审批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广电事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承担全局行政审批工作。牵头本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工作。   联系人:包斌斌  0576-8333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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