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文 本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房地产用地管理与调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20号)、《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视频会议任务清单的函》(浙住房委办〔2021〕2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1400号)要求,结合《三门县域总体规划》、《三门县国土空间规划》,参考历年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安排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按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和“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根据本地区住房建设计划,结合在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及已出让待建、在建待售、在售多环节合计库存消化周期等情况,将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测算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参考,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分类调控目标,优先安排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用地,促进民生改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最新的三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三门县域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优先保障医疗、体育健身、养老服务设施、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旅游等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严禁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用地。聚焦“产业提升”,在“招大”和“扶强”上两手发力、齐头并进。以制造业为主统筹,抓好现代农业、特色文旅和现代服务业招商,瞄准好的产业、全力招引一批好的企业。除负面清单外,新供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占总出让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聚焦“引人聚人”,通过城市提质,提高对人口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扭转人口流出的不利局面。
全面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尽可能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用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建设工程,全面推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充分考虑以往年度已供应土地开发建设情况,优先安排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
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确保国民经济和各项目标的落实,优化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保障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聚焦“土地空间”,牢固树立大片区开发的理念,聚焦聚力滨海科技城、健跳临港产业城、沿海工业城三大平台,全力抓好空间拓展。
(五)规范供应的原则。
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对不符合供地政策用地一律不予供地;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预期引导。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供地方式,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供应计划指标
三门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40.39公顷。
三门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6.17公顷,占总量的6.73%;工矿仓储用地158.14公顷,占总量的65.78%;住宅用地38.41公顷,占总量的15.98%;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26.2公顷,占总量的10.9%;交通运输用地1.48公顷,占总量的0.61%。
表1 三门县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 用地 |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保障性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240.4 | 16.17 | 158.14 | 38.41 | 38.41 | 38.41 | 26.2 | 1.48 | |||||||
100% | 6.73% | 65.78% | 15.98% | 15.98% | 15.98% | 10.90% | 0.61% |
2024年度三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海游街道建设用地供应29.65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11.96%;海润街道建设用地供应7.29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2.94%;沙柳街道建设用地供应1.2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0.48%;亭旁镇建设用地供应8.57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3.46%;珠岙镇建设用地供应0.12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0.05%;健跳镇建设用地供应65.9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26.58%;浦坝港镇建设用地供应45.86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18.5%;花桥镇建设用地供应0.49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0.2%;横渡镇建设用地供应1.13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0.45%;蛇蟠乡建设用地供应11.14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4.49%;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供应60.55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24.43%;沿海工业城建设用地供应15.98公顷,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6.45%。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1、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及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保障大湖塘新区地块、滨海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沿海工业城基础设施建设等独立选址项目、省市级重点项目及配套民生设施、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其他住宅用地项目供地。
2、贯彻落实“融入与接轨;赶超与优化;强优与推先;和谐与友好;集聚与特色;创新与管制”的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特色。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的建设用地供应;优先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及其相关项目用地、支持县内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供应。
3、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确定商品房用地供应规模,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所需用地应保尽保。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
依据“一主二副、二带三片”的城市空间结构发展要求。细化落实区县功能定位,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依托县域发展主轴,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功能,加快中心城市产业基地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积极支持中心城区建设。积极支持中心城区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新村建设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实施“控增逼存”,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在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的情况下,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进一步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消化盘活存量土地相挂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避免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安排不同的土地用途来调控市场需求,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合理控制用地规模。
3、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把好建设项目供地关。建设项目要优化设计,科学选址,严格按照建设规模、类别及相关控制指标等规定供地,提倡节约土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不符合集约用地要求和用地定额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供地;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协议中,要严格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对达不到规定的集约用地标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实施违约责任追究制度。
4、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除负面清单外,新供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探索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开出让方式供应。
四、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1、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会同县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2、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分阶段定期确定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拟安排的土地供应地块,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发改局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3、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发改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并适时向县政府通报,支持、指导县政府做好年度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主动的与县政府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发改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县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对县政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年度内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报县政府。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本计划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并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需在三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六、供应计划附表
附表1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 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保障性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三门县 | 240.39 | 16.17 | 158.14 | 38.41 | 38.41 | 38.41 | 26.20 | 1.48 |
注:1.数据逻辑关系:(1)1=2+3+4+12+13+14+15;(2)4=7+10+11;(3)7=5+6;(4)10=8+9。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附表2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2024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市、区) | 合计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保障性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三门县 | 38.41 | 38.41 | 38.41 | |||||
合计 | 38.41 | 38.41 | 38.41 |
注:1.数据逻辑关系:1=4+7+8。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附表3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1 | 三门县城A13-0204地块 | 海游街道 | 0.42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
2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7-C3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
3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7-C2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
4 | 三门县亭旁镇11-120地块 | 亭旁镇 | 0.3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
5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晏站村收回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4.03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7月 | |
6 | 三门县海游街道1015A地块 | 海游街道 | 1.87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
7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1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
8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2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
9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3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
10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4地块 | 亭旁镇 | 0.02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
11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04地块 | 海游街道 | 2.80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0月 | |
12 | 三门县三江口收储区块住宅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4.60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0月 | |
13 | 三门县海游街道通用机械厂区块 | 海游街道 | 4.32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14 | 三门县海游街道13-038A地块 | 海游街道 | 0.2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15 | 三门县海游街道2022-109A地块 | 海游街道 | 0.4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16 | 三门县海游街道12-161地块 | 海游街道 | 1.0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17 | 三门县海游镇10-105地块 | 海游街道 | 1.7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18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乌龟山区块 | 经济开发区 | 6.07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19 | 三门县大湖塘新区三港建材区块 | 经济开发区 | 2.3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20 | 三门县海润街道19-205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5.16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
21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昌茂置业储备地块 | 沿海工业城 | 3.00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注:住宅用地类型按附表2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保障性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
单位:公顷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供地时间 |
1 | 三门县城F01-0705地块 | 亭旁镇 | 6.03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2月 |
2 | 三门县城A13-0204地块 | 海游街道 | 0.42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3 | 三门县亭旁镇失能失智敬老院项目用地 | 亭旁镇 | 0.10 | 医疗卫生用地 | 划拨 | 2024年3月 |
4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7-C3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5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7-C2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6 | 三门县横渡镇16-005号地块 | 横渡镇 | 0.63 | 社会福利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7 | 三门县蛇蟠乡SP-11地块 | 蛇蟠乡 | 10.58 | 教育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8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滨海工贸拟储备地块 | 沿海工业城 | 7.67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3月 |
9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09地块 | 海游街道 | 0.41 | 仓储用地 | 协议出让 | 2024年5月 |
10 | 三门县健跳镇通达船业储备地块 | 健跳镇 | 4.89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5月 |
11 | 三门县海润街道23-003地块 | 海润街道 | 2.76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12 | 三门县XC-03-01-09-B地块 | 海游街道 | 0.36 | 批发市场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13 | 三门县XC-03-01-09-A地块 | 海游街道 | 1.96 | 批发市场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14 | 三门县横渡镇23-002地块 | 横渡镇 | 0.50 | 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2024年6月 |
15 | 三门县健跳镇JT10-0211地块 | 健跳镇 | 3.90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16 | 三门县凤凰山农垦场收储地块1 | 健跳镇 | 1.51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17 | 三门县凤凰山农垦场收储地块2 | 健跳镇 | 0.73 | 科研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18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XE-01-02-03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12.70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19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XE-03-01-11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4.08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20 | 三门县三江口江汇路道路 | 经济开发区 | 0.84 | 街巷用地 | 划拨 | 2024年6月 |
21 | 三门县亭旁镇坝头小学地块 | 亭旁镇 | 0.65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22 | 三门县亭旁镇11-120地块 | 亭旁镇 | 0.3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23 | 三门县浦坝港镇23-078地块 | 浦坝港镇 | 3.59 | 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2024年6月 |
24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A-11-4-D地块 | 沿海工业城 | 2.45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25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A-06-1地块 | 沿海工业城 | 2.87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6月 |
26 | 三门县花桥屠宰场拟储备地块 | 花桥镇 | 0.49 | 社会福利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7月 |
27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晏站村收回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4.03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7月 |
28 | 三门县海润街道23-002地块 | 海润街道 | 1.31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8月 |
29 | 三门县海润街道23-010地块 | 海润街道 | 0.16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8月 |
30 | 三门县海游街道1015A地块 | 海游街道 | 1.87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31 | 三门县海游街道12-160地块 | 海游街道 | 0.22 | 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2024年9月 |
32 | 三门县海游街道冲锋衣产业园入口道路地块 | 海游街道 | 0.19 | 街巷用地 | 划拨 | 2024年9月 |
33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13地块 | 海游街道 | 6.00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34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10地块 | 海游街道 | 0.05 | 工业用地 | 协议出让 | 2024年9月 |
35 | 三门县健跳镇大沙湾区块 | 健跳镇 | 5.81 | 批发市场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36 | 三门县健跳镇海啊集团拟收储地块 | 健跳镇 | 7.16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37 | 三门县沙柳街道23-304地块1 | 经济开发区 | 7.52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38 | 三门县浦坝港镇高盛钢结构储备地块 | 浦坝港镇 | 7.70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39 | 三门县蛇蟠乡23-003地块 | 蛇蟠乡 | 0.55 | 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2024年9月 |
40 | 三门县亭旁镇坝头乡政府地块 | 亭旁镇 | 0.18 | 科研用地 | 划拨 | 2024年9月 |
41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1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42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2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43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3地块 | 亭旁镇 | 0.0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44 | 三门县亭旁镇TP-02-28-D4地块 | 亭旁镇 | 0.02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9月 |
45 | 三门县珠岙镇2021-035号地块 | 珠岙镇 | 0.12 | 工业用地 | 协议出让 | 2024年9月 |
46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04地块 | 海游街道 | 2.80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0月 |
47 | 三门县健跳镇春宸机械收储地块 | 健跳镇 | 1.31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0月 |
48 | 三门县三江口收储区块住宅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4.60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0月 |
49 | 三门县浦坝港镇永丰科创园收回地块 | 浦坝港镇 | 1.73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0月 |
50 | 三门县海润街道23-005地块 | 海润街道 | 0.57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51 | 三门县海润街道23-006地块 | 海润街道 | 0.20 | 公园与绿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52 | 三门县海游街道2022-104B地块 | 海游街道 | 1.27 | 工业用地 | 协议出让 | 2024年12月 |
53 | 三门县海游街道2022-104A地块 | 海游街道 | 0.03 | 工业用地 | 协议出让 | 2024年12月 |
54 | 三门县海游街道通用机械厂区块 | 海游街道 | 4.32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55 | 三门县海游街道13-038A地块 | 海游街道 | 0.2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56 | 三门县海游街道2022-109A地块 | 海游街道 | 0.4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57 | 三门县海游街道12-161地块 | 海游街道 | 1.04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58 | 三门县中医院收储地块 | 海游街道 | 1.37 | 医疗卫生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59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07地块 | 海游街道 | 0.14 | 工业用地 | 协议出让 | 2024年12月 |
60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12地块 | 海游街道 | 0.69 | 旅馆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61 | 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加油站北面地块 | 海游街道 | 0.67 | 公园与绿地 | 划拨 | 2024年12月 |
62 | 三门县海游街道1004地块 | 海游街道 | 2.16 | 教育用地 | 划拨 | 2024年12月 |
63 | 三门县海游街道23-111地块 | 海游街道 | 0.25 | 街巷用地 | 划拨 | 2024年12月 |
64 | 三门县海游镇10-105地块 | 海游街道 | 1.7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65 | 三门县健跳镇凤凰山农垦场地块 | 健跳镇 | 3.14 | 科研用地 | 协议出让 | 2024年12月 |
66 | 三门县健跳镇JT11-0202地块 | 健跳镇 | 6.11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67 | 三门县健跳镇JT11-0203地块 | 健跳镇 | 4.65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68 | 三门县健跳镇JT11-0402地块 | 健跳镇 | 24.30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69 | 三门县原六敖轮窑厂 | 健跳镇 | 0.44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0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乌龟山区块 | 经济开发区 | 6.07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1 | 三门县大湖塘新区三港建材区块 | 经济开发区 | 2.31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2 | 三门县沙柳街道23-304地块2 | 经济开发区 | 12.16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3 | 三门县海润街道19-205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5.16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4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横港东段局部地块 | 经济开发区 | 1.09 | 科研用地 | 划拨 | 2024年12月 |
75 | 三门县浦坝港镇牛头门区块 | 浦坝港镇 | 22.87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6 | 三门县浦坝港镇2022-011号地块 | 浦坝港镇 | 7.36 | 零售商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7 | 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浦坝港镇 | 2.62 | 工业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8 | 三门县亭旁镇公交站地块 | 亭旁镇 | 0.19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79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昌茂置业储备地块 | 沿海工业城 | 3.00 | 普通商品住房 | 公开出让 | 2024年12月 |
合计 | 24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