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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39XN/2024-120553 文号三政办规〔2024〕11号
成文日期2024-12-12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本级) 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JSMD01-2024-0011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39XN/2024-120553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12-12

  • 文号:

    三政办规〔2024〕11号

  • 文件登记号:

    JSMD01-2024-00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方案的通知

2024-12-13 09:27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12

 

 

三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方案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海游街道全域、上枫坑村、下枫坑村及枫坑工业园区划定为禁放区域,区域范围内严格执行禁放管控措施: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要求

  (一)禁放区域:海游街道全域(包括前郭村、下谢村、后郭村、城西村、上坑村、下坑村、丹峰村、城东村、新场村、松门村、湘山村、城北村、石岩村、港北村、善岙蒋村、善岙杨村、小坑村、悬渚村、港溪村、祥和村、金叶村)、上枫坑村、下枫坑村及枫坑工业园区详见附件。

  (二)禁放时间:202511日起,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控。应急管理部门提前谋划,协调县烟花批发企业合理采购烟花爆竹品类、数量,严禁采购不合规产品。同时,合理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加大对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非法储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走私、不合规产品流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依法履行生产、经营环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和处理

  (二)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公安部门加强重点禁放区域的监管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组织有关单位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警示标志上载明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的地点和时间。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启动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通过线上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提前向社会全公开。海游街道、海润街道、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尽早通过线下入户宣讲,确保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件:三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三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三政办规〔2024〕11号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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