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共抽食用农产品79批次样品,检验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三门县林灰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门县刘祖跃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门县琳阳水果店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门县加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葱,丙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门县加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门县靓生超市的青泡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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