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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专家评审意见书

2023-11-01 10:47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专家评审意见书
2023 年 8 月 18 日,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
对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三门兴基丰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三门
县亭旁镇石门坑村老仙岩岗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以
下简称“修编方案”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有三门县应急管理局、亭旁镇人民政
府、采矿权人和方案编制单位的代表。在听取了编制单位对《修编方案》介绍后,
与会人员、专家组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
通知》(国土资发〔1999〕98 号)及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该方
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该矿采矿权人原为三门弘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取得采
矿许可证,2019 年 9 月 30 日三门兴基丰矿业有限公司经协议转让,取得三门县
亭 旁 镇 石 门 坑 村 老 仙 岩 岗 建 筑 用 花 岗 岩 矿 采 矿 许 可 证 , 证
号:C331022201497135395,有效期: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开采
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由 41 个矿界拐点圈定,面积为 0.1028km²,开采标高
+361m~+225m 标高。因亭旁镇人民政府主导的矿区西侧隐患治理设计和矿区南侧
村间道路工程,导致矿山最终境界发生改变,又因矿山增加破碎加工机组,为确
保合理利用剩余矿产资源,避免企业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现,经采矿权人申请,并
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根据前期地矿工作成果,结合矿山开采现状,对原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内容进行修编是必要的,符合矿山开采现状。
二、“修编方案”依据 “原开发利用方案”、《三门县亭旁镇石门坑村老仙岩
岗山体安全隐患治理设计》、《亭旁镇铁杨村至南溪村村间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亭旁镇铁杨村至南溪村村间道路工程施工设计》《浙江省三门县亭旁镇石2
门坑村老仙岩岗建筑用花岗岩矿 2018 年矿山储量年报》、《三门兴基丰矿业有限
公司三门县亭旁镇石门坑村老仙岩岗建筑用花岗岩矿(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
告》、“修编方案”编制委托书及相关资料进行修编,编制依据比较充分,编制内
容基本完整。
三、矿区位于三门县县城约 200°方向,直距约 11.6km 的三门县亭旁镇石门
坑村老仙岩岗。“修编方案”主要针对矿山的最终境界、最终边坡参数,开拓运
输道路布置、破碎加工机组增设、卸矿平台的布置等进行调整。
四、“修编方案”的矿区范围、开采方式、采矿方法、采矿工艺、生产规模
等均与“原开发利用方案”相一致。截止 2018 年 12 月,根据《浙江省三门县亭
旁镇石门坑村老仙岩岗建筑用花岗岩矿 2018 年矿山储量年报》提供的保有资源
储量为 404.18 万 m³(1036.61 万吨),剥离工作待上部治理工程及下部村间道路
工程施工结束后基本结束。本“修编方案”根据相关文件及规范的要求,结合地
矿工作成果,机械设备型号,矿山实际等选择采场参数,工作台阶、最终台阶采
用原开发利用方案 15m,最终台阶坡面角选用原开发利用方案为 70°,安全平台
宽度 5m,清扫平台调整至 6m,剩余矿山服务年限 21 年(含基建期 2 年)。
五、《修编方案》在充分利用老矿山已有场地和矿区周边条件的同时,结合
本次方案修编对矿山的运输道路布置、破碎场地布置、最终台阶坡面角等进行了
叙述;设备配置基本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
(一)在文本补充说明本次修编的内容,修编所解决的问题;
(二)在对矿区相连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为主体的上部隐患治理工程、下部村
间道路工程和矿山采矿权人为主体的矿山开采要叙述清楚。区分道路工程形成的
边坡和生产所形成的边坡;3
(三)最终边坡参数确定降低至 65°以下;
(四)总平面布置中的破碎加工场地的部署须符合“浙应急基础〔2022〕24
号”规定的要求;
(五)临时堆土场位置选择沟谷不合理,建议另选址;
(六)绿色矿山建设内容较简单,补充完善;
综上所述,本《修编方案》评审合格。按专家的建议和意见请编制单位作修
改、补充与完善。并报请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予以批准。
专家组长签名: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开发利用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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