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台教师训〔2022〕9号)有关精神,为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精品项目建设和优秀成果的总结,巩固和提升校本研训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三门县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精品项目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8月以来,各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的校本研训项目。
二、评选条件
1.申报项目经过真实的校本研训实践,能有效促进教师成长。
2.目标定位准确,任务要求明确,设计科学,主题突出。
3.问题导向精准,研训内容聚焦,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研训模式有创新,互动性较强,教师参与研训积极性高。
4.有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项目主要负责人、研发和实施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影响力。
5.项目实施认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研训档案完整。
三、评选结果运用
1.县校本研训精品项目作为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示范校认定的必要条件。
2.县校本研训精品项目是作为推荐市级校本研训精品项目评选的依据。
四、评选材料
1.精品项目评选申报表(具体见附件1,纸质一式三份)。
2.佐证材料:包括对应具体实施过程的佐证材料和证明项目实施水平的成果材料。纸质一份,单独装订成册,有封面和目录;图文搭配适度,场景图片具有典型性。
五、 其他事项
1.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指导、积极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推选材料在2023年2月20日前报送三门县教师发展中心。
2.联系人: 叶华、姚亚云、孙亚群。地址:三门县教师发展中心发展规划科 (海游街道沿山路 87 号)。
三门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