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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2-108104 文号
成文日期2022-09-13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水环境保护内容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2-108104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09-13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1年度三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2022-09-13 09:01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一、概述

根据省、市、县“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台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三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2021年实施方案,从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方面,重点围绕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工作,统筹推进我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一)地表水

2021年,全县14个常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断面比例100%;全年国家考核断面(石岩水厂断面、三小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佃石水库水质达标率100%6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1  地表水自查统计表

考核断面个数(个)

2021年度目标(%)

2021年度实际%)

总个数

无监测数据

达标断面

不达标断面

2021年Ⅰ-Ⅲ类

2021年Ⅴ类

加分断面

Ⅰ-Ⅲ类比例

Ⅴ类比例

Ⅰ-Ⅲ类比例

Ⅴ类比例

14

0

14

0

14

0

0

100%

0%

100%

0%

(二)黑臭水体

无。

(三)饮用水水源

2021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为佃石水库,“千吨万人”集中式水源地为大岙田水库、罗岙水库,施家岙水库、石门水库、王申坦水库、白溪,根据监测结果,测点的水源总体均能满足饮用水GB5749-2006二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地下水

2021年度三门县列入考核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为三门县水厂,属于河谷孔隙潜水。

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选用: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化学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铜、铅、锌、镉、铬(六价)、砷、汞、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氰化物等19项,评价结果下表。

2 三门县地下水质量考核点水质评价表

监测点编号

监测点位置

井深

(m)

地下水类型

监测点级别

目标

2021年上半年水质评价结果

2021年下半年水质评价结果

三门

三门县水厂

8.00

孔隙潜水

国控

稳中有升

Ш类

Ⅰ类

在选用的以上19项评价项目中,上半年评价结果为Ш类(硝酸盐为Ш类,其余指标均为Ⅰ类),下半年评价结果为Ⅰ类。

三、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水环境治理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深化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佃石水库县级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完成水源地水质状况分析报告编制和佃石水库“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制定。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优化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进一步完善勘界立标,完成《三门县佃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精准化报告》,完善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完成全国县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完成省厅暗访检查发现的县级饮用水水源问题整改,移除保护区内违规物品车辆,对拥有危化品运输车辆企业进行教育,禁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林业生产管理用房后家禽养殖清理;完善一级保护区隔离护栏;清理农污终端杂草及其他被占用途,做到妥善运维。

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完善大岙田水库、罗岙水库、施家岙水库、石门水库、王申坦水库、白溪等6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立工作,2020年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6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标识牌设立、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等规范化建设内容;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三政办发【2021】43号),依法推进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大岙田水库取水口位置视频监控设置、完成大岙田二级保护区内二级水域警示牌设置,完成罗岙水库人为活动频繁区域视频监控设置,石门水库二级保护区内一废弃加工场地完成现场清理,白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石碑重新制作设立,完善王申坦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完成2021年度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和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系统填报。

2.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

印发《三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三发改【2021】97号)。推进水环境精准治理,完成国控断面(三小断面、石岩水厂断面)所在水体走航排查分析,形成走航分析报告,编制印发《三小断面、石岩水厂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治理方案》(三治水办【2021】3号),并建立断面数据库;制定《三门县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方案(2021-2022)》(美丽三门办【2021】06号),完成方案中2021年涉及的健跳镇巡检司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程,亭旁溪流域亭旁镇5个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程,亭旁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重点行业企业总磷总氮排放整治提升,2021年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工程和枫坑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完成佃石水库彭赖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整治提升,清理终端杂草及其他被占用途,做到妥善运维;完成永源机电制造等工业企业5个入河排污(水)口整治;完成永丰塘等工业园区34个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3.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三门县2021年国控地下水水质上半年水质Ш类(硝酸盐为Ш类,其余指标均为Ⅰ类),下半年为Ⅰ类,符合III类水质的考核要求,水质巩固(提升)方案已经编制完毕,相关预警、管控措施已经制订,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主要包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自行监测制度、分区防控制度等。其中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自行监测制度等都已经实施。地下水分层分类分区管理正在逐步推进落实。已完成沿海工业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亭旁溪流域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经前期与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专家对接,亭旁溪坝头村段河道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符合《浙江省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生态缓冲带建设要求。2021年,三门县已完成亭旁溪坝头村段河道生态缓冲带建设1.2公里。

积极推进河湖“清四乱”,在各乡镇(街道)排查河湖四乱问题的基础上,通过日常巡河、常态化排查,结合省、市级水利部门的卫星遥测、暗访等形式,2021年共发现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21年完成1条“美丽河湖”创建任务,即白溪(白溪桥至下罗渡桥),长度5公里,建成水美乡镇1个,完成农村池塘整治5个。


 (三)工业污染防治


1.整治提升涉水重点行业

加强重污染行业水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医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开展电镀行业涉一类污染物废水规范化整治提升,涉及企业1家,已完成整治提升;开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医化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提标整治,涉及企业21家,已全部完成整治提升(其中有5家停产,1家不产生工艺废水)。

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业园区精细化截污和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提标改造。2021年,完成亭旁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整体验收、永丰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验收和园区内管网建设;洞港工业园区完成巩固提升年度工作任务,规范500吨污水处理站运行,新建1.7公里开工建设,5000吨新建污水厂完成主体建设;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省第三方评估和市“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方案完成编制;特色涉水行业已编制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园区眼镜企业废水处置方案,已委托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清运工作,在达到纳管标准后,统一清运至沿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实施三门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目前完成反硝化池和高密度沉淀池主体施工。强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完成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沿海污水处理厂两个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影响评估报告、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编制,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装置正常、稳定、连续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积极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涉水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2021年低效企业改造提升任务30家,完成39家。强化源头管控,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循环发展,强化医化、金属制品等传统行业绿色化技术改造。

(四)城镇污染治理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积极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继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5000吨新建洞港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建设。加强医疗废水治理,强化杀菌消毒,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三门县县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已建镇街、生活小区及六小行业等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定期开展“回头看”。推进实施管网联通工程,2021年,完成新建污水主干管网20.6公里、改造污水管网5.5公里,大幅提升全县截污纳管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2021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31%。


2.加强污泥处理处置


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21 年,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加强养殖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制度,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发展,坚持以“六化”标准为引领,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生猪稳产保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创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两化”)试点场,截止到12月,全县生猪存栏6.5万头,家禽存栏65.89万元,纳入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的规模猪场21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9.58%。全县收集病死猪30723头,全部由临海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两化示范场和试点场共5场点,全部通过省市验收。依照《台州市海水围塘养殖尾水治理方案》和《三门县养殖尾水全域治理方案(2018-2020年)》全面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按养殖模式划分了20个片区和84个区块,针对不同区块实施了"一区一策"的尾水治理措施,实现了海水围塘养殖尾水零直排,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养殖尾水零直排率达100%。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成功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9家。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深入实施“肥药两制”改革;以“刷脸”“刷卡”等实名购销技术为重点,按要求创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示范农资店4家、培育试点主体49家。大力推广统防统治。扶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2021年我县培育并认定3家县级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其中2家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推广应用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积极开展农药减量。2021年全县创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17个,其中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农药定额制施用)区2个。示范区内冬闲田春季翻耕灌水灭蛹,种植显花植物、香根草,田边留草,增加生态多样性;新增杀虫灯、二化螟性诱剂、黄板,释放赤眼蜂,使用生物农药(绿僵菌),推广斯品诺、阿维·甲虫肼、阿米妙收、拿敌稳等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并且在示范区内早稻种植期间农药定额使用,限定在病虫害中等发生条件下,每季早稻作物农药使用量控制在100克/以内,采用无人机或精良的植保药械防治,统防统治达100%。通过示范区的示范推广,全县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1.1万亩,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深受当地农户好评。全年共完成农药减量任务2.2吨,有力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我县组织乡镇(街道)认真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工作,设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网点44个,归集单位1个,无害化处理机构1个;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并处置68.47吨,回收处置率达100%,有效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确保田园美丽清洁,农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保护和改善;推进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1年,我县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按照省级绿色发展先行县创建要求,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废旧农膜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防治。全县废弃旧农膜(棚膜为主)产生量2630吨,回收量2410吨,回收处理率91.6%。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采取市场化运行机制。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发挥市场机制,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超薄地膜等,通过配置田间收集设施、实行定点回收、堆放,纳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扎实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2021年度在健跳镇新建氮磷生态拦截沟渠1条,已通过市级验收,已建3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管护工作按属地原则有序开展。

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对全县无法纳管或存在问题的终端进行改造修复,并对有条件的村庄进行“绿色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对全县农污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目前2021年农污设施改造设施40个已全部完工。强化处理设施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维护管理,目前我县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维管理状态中,其中今年150个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省厅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要求,截止2021年10月底,三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

(六)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1.加强船舶污染治理

落实所有船舶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并执行相关环保标准,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目前我县辖区共计航运企业6家,共有水上运输船舶52艘,所有船舶均按要求配备防污染设备。

积极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推广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电子化,确保“联单制度”有效运行。多次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联合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污染防治监管合力,切实推进我县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2021年,共开展港口防污染监督检查12次,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检查发现问题4项,整改完成4项,整改率100%;开展船舶防污染相关检查277艘次,开展燃油快检106艘次,燃油、生活污水、油污水送专业机构检测22艘次,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共178艘次,查处违章行为9起。其中不按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3起,未保存供受油单证和燃油样品5起,未对货物处所气体浓度进行测量1起,共处罚金17.5万元。持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目前已通过三门县海洋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应急能力评估。

2.加强港口码头污染治理

全面落实《台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港口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有关规范完善船舶含油污水、垃圾接收存储设施的配置,做到含油污水、垃圾上岸处理。目前我县辖区5家港口企业均与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签订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协议,委托第三方接收船舶污染物。各企业均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记录台账,并在码头醒目位置安装港口防污染告知牌,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我县辖区无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除1家油品码头外,辖区内4家港口企业码头均配有岸电设施。

3.开展砂石场整治

组织开展砂石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按要求建设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并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规范收集、达标排放。2021年,全县完成43个砂石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数44个,其中1个名单重复上报,实际全部完成)。

(七)节约保护水资源

根据台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了《三门县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三节水【2021】2号),计划中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已全部完成。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创建,节水标杆创建方面,创建任务为节水标杆酒店1家、节水标杆小区1家和节水标杆企业2家,实际创建成1家节水标杆校园、1家节水标杆酒店、2家节水标杆小区和3家节水标杆企业,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强化农业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9。加强供水管网改造,改造供水管网4.8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9.87%。加强再生水利用,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16.9%。

(八)全面深化“河长制”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定期开展巡河,做到每次巡河有记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关于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三门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方案》,从优化河(湖)长设置、强化河(湖)长职责落实、细化河(湖)长联系责任部门三方面进行提档升级,并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对河(湖)长进行考核。二是更新完善县级河长。发文明确我县县级河长为9名并上报市治水办报备,在河长助手平台中进行调整,目前全部调整备案完毕,并且完成对县级河长牌的制作和安装。 三是推动“绿水币”制度。为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护水的积极性,通过乡镇(街道)动员、微信等宣传手段推出“绿水币”制度,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巡河、监督治水护水工作,目前我县已经完成人数注册16700余人。

(九)严格执法监管

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结合我县生态环境短板问题开展了多项执法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园区、区块和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行动。

(十)强化科技支撑

制定《三门县2021年度青蟹配合饲料应用示范与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基层渔技推广,加强科技示范引领,发布2021年渔业主推品种5个和主推技术4项,培育水产养殖绿色科技示范基地1家。

十一)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环境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网上公开;饮用水源地信息网上公开;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2.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完善4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全力打造“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县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均设立生态环境办公室,生态环境监管网络继续延伸初步形成。

3.突发环境事件

无。

   四、存在的困难

1.环境基础设施推进缓慢,有待进一步加快。

2.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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