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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384/2022-109629 文号
成文日期2022-11-18 发布机构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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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220026851384/2022-10962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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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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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

2022-11-18 08:38 来源:县人力社保局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发〔2017〕105号)、《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台市委发〔2018〕78号)《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根据《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台人才领2022〕21号)要求,现就开展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对象

在我市用人单位(含省、部属在台单位)全职在岗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在台人员。

二、申报条件

非当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且2020年4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获得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顶尖、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相对应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其中2020年4月1日-2020年8月30日期间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1);2020年8月31日-2022年1月5日期间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2);2022年1月6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3)。

由台州市委、台州市政府、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台州市委人才办与相关单位联合发文认定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无须申报。

、认定程序

(一)申报(2022年11月17日—11月30日)。

申请对象需本人如实填写《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4),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其中市本级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由台州自主申报获得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人才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报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纳入本次申报)。

1)受理(2022年11月17日—11月30日)。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资料分别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或市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形式审查。

2)审核(2022年12月1日—12月9日)。《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涉及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项目,由对应本级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详见附件5。

结果返回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进一步审核后统一上报台州市人力社保局。

3)核定。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开展核定工作。台州自主申报获得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人才审核后无需核定;其他申请对象由相关专家核定后公示。

4)认定。经公示无异议,报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四、申报材料

(一)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近3年《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足3年的,按实际缴纳时间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最高学历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

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院校颁发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相关佐证依据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

以上材料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文件名以“地区+姓名+单位”命名。

五、其它说明

(一)《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由台州市委、台州市政府、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台州市委人才办与相关单位联合发文认定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等不再重新认定。

(二)同一人才获更高称号、荣誉、奖励的,3年内按就高原则重新申报认定,政策待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3年后新获称号、荣誉、奖励等于(同一成果除外)或高于现层次的再给予认定并享受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或认定结果,取消后续相关人才待遇: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存在违规违法等行为的。

(四)对违规骗取财政资金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纳入市失信黑名单,对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拒绝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人才经费支持;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人才所在单位每年要向本级业务管理部门上报相关人才在岗情况和工作情况。本级业务管理部门定期核实相关人才的在岗情况和工作情况,并反馈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6-)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

郑岚今

88510096

 

88582118

椒江区人力社保局

 

88830176

黄岩区人力社保局

徐金勇

89170532

路桥区人力社保局

沈玲萍

82513982

临海市人力社保局

郑锦莉

85182697

温岭市人力社保局

王金明

81608737

玉环市人力社保局

郏松暄

87232017

天台县人力社保局

范圣怡

83930851

仙居县人力社保局

李再鑫

89326598

三门县人力社保局

陈丹妮

83361700

台州湾管委会

  

88909162

 

附件:1.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

      2.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

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

4.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5.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部门

6.2022年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汇总表

 

 

 

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月17日

台人社发〔2022〕55号-关于组织申报台州市本土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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