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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二次常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三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1号)和浙江省卫生厅等六部门《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浙卫发〔2010〕266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按照“职工得满意、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破除逐利行为,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激发运行活力,切实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县域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逐步建立医院经济运行、医院内部管理、上下联动协作、人事激励管理、医院监督管理等五大新机制,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更加优质,医疗费用控制更加合理,医务人员工作更加积极,使患者看病就诊更加便捷。
三、主要任务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要求,努力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模式。
(一)破除以药养医,建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总收入中的比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设立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改变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和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等途径解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经县物价部门审核,报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县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方面。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公立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财政根据有关规定核定补助。(县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医院与医保管理部门的谈判机制,改革医保费用支付方式,逐步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促进第三方控费机制的形成,以及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加强对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费用、单病种费用的控制,确保人均医疗费用零增长目标,从根本上解决过度医疗问题,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二)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医院内部管理新机制
提高县级公立医院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保证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一是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二是积极全面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诊疗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基础医疗质量。三是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探索实施科学的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护理事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推进电子病历规范化建设,加强病历质量监控;推进院感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各项医院感染管理措施的落实。五是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加大合理用药的信息化监控力度,加强临床药师参与指导和督查能力,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积极建立不合理用药的有效监测和及时干预机制,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省定标准,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引智工作力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大对重点骨干、高学历和后备力量的人员发展培养,推进县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名医”工作室活动。加强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能力和执行力培训。(县委组织部、县编办、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逐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建立双向转诊、预约诊疗服务、“一站式”服务中心、出院回访中心。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报、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切实降低患者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感受,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三)整合县域资源,建立上下联动协作新机制
通过整合县域医疗资源,形成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
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达到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医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科学规划公立医院建设。紧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机遇,按照县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强对存量医疗资源的调整整合,合理布局并加快发展城镇新区医疗能力。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紧紧抓住县级医院整合和滨海新院区迁建机遇,力争五年内达到三级医院规模。(县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编办、卫生局负责)
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充分发挥全县医疗机构的龙头作用,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基层医疗单位人员进修培训和技术指导。(县卫生局负责)
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用政策科学引导群众合理就诊,适当提高通过双向转诊平台住院人员的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到社区责任医生进行首诊。(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建设县域信息化平台。一是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
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争取实行医疗“一卡通”,方便患者就医。二是建设县域卫生信息网络。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建立预约挂号平台、双向转诊平台、远程会诊系统、县域临检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检查结果互通互认。(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支持基层医疗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卫生强基、卫生支农、临床医生跟师班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项目,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完善紧急医疗救治网络。加快建设独立指挥型急救中心,依托现有卫生资源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急救站,按规范要求配置急救车辆及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同时,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急救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更新完善各项抢救工作的流程与制度,确保“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抢救治疗。(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四)改革运行制度,建立人事管理激励新机制
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科学界定,合理划分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改革,建立医院管理新模式,明确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具体运行管理职能和责任,增强公立医院的运行活力。(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决策机制。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医院章程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同时提高医院临聘人员待遇,稳定临聘人员队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
(五)规范监管体系,建立医院监督管理新机制
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成立全县医疗质量评价组织,抽调县内外具有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专家或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争取建立第三方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估机制,做好医院管理评价工作,促进
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县卫生局负责)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完善价格公示制,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完善医院财务内部监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县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和选择权。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卫生局负责)
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许可审批以及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和管理,建立审批管理与卫生监督的衔接机制。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完善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县公安局、司法
局、卫生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试点范围: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三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作为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二)实施步骤:
1、统一思想、制定方案(2012年5月30日前)
研究总结2009年以来我县实施医改的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数据,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改革思想。成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机构,出台《三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启动实施、稳步推进( 2012年6月~2013年6月)
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和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配套文件,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和目标,并在综合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改革经验,总结改革成果。
3、总结完善、巩固提高(2013年6月~2013年7月)
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的开展,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试点进展情况。
(二)强化部门责任。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协调推进。卫生部门要做好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发改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步调整,确保县级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门落实公立医院的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人力社保部门做好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医保政策调整;编制部门做好编制核定、岗位设置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形成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