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2号)和《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的通知》(三政规〔2021〕6号)文件,经各大户自行申报,行政村资格审查、实地核实,乡镇街道与第三方共同核查、公示、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公示,现已完成各项程序。全县规模种植早稻面积50亩以上的大户有94户,承包耕地面积22124.4亩,种植早稻面积21627.6亩,补贴标准:早稻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320元,需补贴资金共计6920832元,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请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期:2021年6月18日--6月25日
监督电话 :83360965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