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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33102266392452XG/2021-99306 文号
成文日期2021-03-23 发布机构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工作规则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233102266392452XG/2021-99306

  • 主题分类:

    综合类

  • 发布机构: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2021-03-23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服务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

2021-03-23 08:05 来源: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服务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交易中心评标区封闭管理。保障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环节依法依规,评标结果公平公正。提高平台服务质量水平,结合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以下简称中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评标区是指用于公共资源交易评标活动功能区域,包括门禁以内的准进人员(包括评审专家)等候区域和所有大小评标室。

第三条  中心办公室负责评标区综合性服务与管理。包括入区人员管理、评标区后勤事务保障等工作。业务科室负责相应交易项目的评标服务工作。

第四条  评标区实行准进管理。评标区只允许参加当日评标活动的评标专家、相关行业行政监督人员、有规定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进入评标区人员实行电子身份识别(身份证或指纹识别等)。经交易中心评标区门禁管理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后发放分类工作牌,进入准进人员(包括评审专家)等候区。评标开始准进人员依据信息提示进入对应评标室。评审工作结束前,已进评标室的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

第六条  评标区禁止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及设备(如手机、手提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入内,进入人员将以上物品统一存放在评标区门禁之外的专用储物柜内。进入评标区门禁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通讯设备与外界联系,确需对外联系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批准登记,使用评标区专用的录音电话。

第七条  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爱护场内设备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和秩序,在指定的区域用餐和休息,不得在评标区内外随意来回走动,相互串岗,大声喧哗等任何干扰评标的行为,不得擅自复印或带走相关资料。

第八条  因项目评审需要中途查验样品或其他特殊事由离开评标区的评委,应经现场监督人员(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由交易中心场地管理人员登记进出时间和进出原因等信息,不得在评标区外与他人进行联系或接触。且评委在离开评标区期间,全程由现场监督人员陪同。

第九条  相关评审资料需要进出评标区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至评标区入口处,移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区域工作人员。

第十条  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委及相关人员归还工作牌,方可有序离开评标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区域工作人员负责整理相关资料按规定资料移交后撤离,交易中心评标区工作人员协助清理现场,并关闭评标室相关电子设备,及时通知保洁人员打扫室内卫生。

第十一条  相关人员与单位违反本规范的,将在相关网站上通报;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相关行政监督执法部门;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范于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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