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县水利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11331022736037025T/2021-94771 文号2
成文日期2021-03-10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36037025T/2021-94771

  • 主题分类:

    水利

  •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1-03-10

  • 文号:

    2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三门县水利局屈统夫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2021-03-10 09:12 来源:县水利局浏览次数:

三门县审计局:

自收到三门县审计局对我局《屈统夫同志任三门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三委审办投报【2020】6号后,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部分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自2020年8月14日起,我局对拖欠水资源费的取水户进行了全面梳理,一一进行催缴,目前已经全部征收到位。对3个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项目,及时进行了催缴,金额为12497.6元,已于2020年8月14日上缴国库。(2)我局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2号)及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年取水50万方以上的按月征收,其余的按季度征收。(3)目前,水土保持补偿费已改税,因此不存在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我局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工作方案》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相关划转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指导企业做好水土保持审批相关工作。

2、关于存量资金长期闲置,未统筹盘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三门县标准海塘工程指挥部资金未统筹管理使用问题,我局已于2021年1月25日上缴财政国库。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管理办法》,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超过两年的结余资金及时上缴财政。

3、关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抓业务法规学习。加强相关业务法规的学习,6月15日,我局邀请省质监中心佘春勇讲解质量安全监督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水利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2)抓检查督办整改。针对“三门县洞港南山塘至下道头段治理工程审计抽查时发现一千米多的坝顶挡土墙没有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我局全力督办,指导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整改工作。目前项目法人已组织整改完成,并将整改结果三水投[2020]23号报送我局。我局于2020年5月15日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核查,对砼底板厚度、墙身高度、压顶等进行多点抽查、监测,经检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3)抓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质量抽检,充分利用监督检测手段,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打击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各参建单位质量意识,营造良好建设市场环境。

4、关于“发现个别水利工程在招标过程中未按评标规则评标,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严格审查把关招标资格及评审条件设置,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和管理。(2)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领域诚信档案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转包、分包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门县水利局

2021年2月25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